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宁波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宁波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5年)
(2)规划范围:宁波市域范围,面积9817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
(4)规划目标及内容
到2035年,全面建成适应宁波市城镇空间发展与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互联互通、能力充分、便捷高效、智慧融合”的高速公路网,实现空间、产业、交通协同发展。
对2014年颁布的《宁波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进行修编,拟规划新增象山港二通道、余慈中心东西连接线、杭州湾新区十一塘高速、甬金衢上等路线,调整宁海联络线、甬台温宁海西改线等路线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蔡工;0574-89187184
三、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号
联系人:王工;0571-87992507;498432441@qq.com
传真:0571-8733107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参与期限: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送信函、邮件、电话等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表: 宁波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